为确保城市既有房屋安全,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起草了《既有建筑结构隐患排查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26日。
接收意见方式为邮寄或电子邮件。
联系人:王玮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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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建筑结构隐患排查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随着“城市更新”和“城市体检”政策的推进,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既有建筑的数量和复杂性不断增加,房屋安全管理面临严峻挑战。近年来,接连发生的房屋坍塌事故,如2020年的“3·7泉州欣佳酒店坍塌”、“8·29临汾饭店坍塌”、2021年的“7·12苏州酒店倒塌”、2022年的“4·29长沙楼房坍塌”以及2023年的“7·23齐齐哈尔体育馆坍塌”等,暴露出建筑安全隐患对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严重威胁,广受关注。
在此背景下,定期开展既有建筑结构隐患排查和评估显得尤为必要。这既是延续建筑物安全使用功能、提升房屋管理水平的关键措施,也是应对潜在安全隐患、保障抗震能力的重要手段。建筑结构在设计、施工、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缺陷或疏漏,威胁使用安全,并可能在地震灾害中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制定建筑结构隐患排查技术标准,对于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结合宜昌市实际情况,此次起草本标准,以规范建筑隐患排查工作,提升排查质量,更好地满足整治需求。
二、起草过程
本标准起草过程中,编制组深入研究了相关国家、行业、地方及团体标准,广泛收集资料并筛选分析,组织行业专家成立编制团队。通过讨论会、咨询会、审查会等形式,对标准框架、主要内容、目标方法、条款及附录等进行了全面研究和细化,并广泛听取宜昌市、武汉市等地专家的实践经验及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议。
结合房屋安全和抗震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及宜昌市实际需求,标准立足“全面排查,消除隐患,保障安全”的核心目标,综合考虑结构安全隐患和抗震隐患调查内容的重叠性,统一纳入排查范围,优化资源配置。同时,标准注重实用性,配套设计了详细的排查记录表和报告模板,便于学习与实施。
针对具体技术条款和指标,编制组逐条研讨分析,对标准制定中遇到的问题深入交流并达成共识,从排查程序、工作内容、方法要求,到隐患判定细则、处理措施及记录表、报告模板等,系统提出了既有建筑结构隐患排查的工作要求,构建了完整的标准流程,并最终形成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既有建筑结构隐患排查技术标准》主要内容包括:排查程序、排查工作内容、排查方法、排查要求、隐患判断细则、隐患处理、排查记录表和排查报告,标准草案框架如下: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3.1排查程序
3.2排查工作内容
3.3排查方法
3.4排查要求
4 结构安全隐患排查
4.1一般规定
4.2建筑结构使用功能历史安全隐患判断
4.3场地及附属构筑物安全隐患判断
4.4地基基础安全隐患判断
4.5上部结构安全隐患判断
4.6建筑非结构构件安全隐患判断
5 建筑抗震隐患排查
5.1一般规定
5.2建筑结构使用功能历史抗震隐患判断
5.3场地抗震隐患判断
5.4地基基础抗震隐患判断
5.5上部结构抗震隐患判断
6 隐患处理
附录A 结构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
附录B 建筑抗震隐患排查记录表
附录C 建筑结构隐患排查报告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条文说明
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4年8月27日
为确保城市既有房屋安全,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起草了《既有建筑结构隐患排查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8月27日至9月26日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共收到公众意见4条,已采纳的1条,予以说明的0条,内容不相关的3条。感谢市民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