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远安县民政局牵头起草了《远安县免除居民基本殡葬服务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远安县免除居民基本殡葬服务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9月15日,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远安县免除居民基本殡葬服务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截止前与我局联系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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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民政局起草了《远安县免除居民基本殡葬服务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实施方案》,于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9月15日征求了7个乡镇、县财政局和社会公共意见,征集期间共收到相关单位意见5条,社会公共意见0条。相关单位5条意见因与《方案》内容不相符,未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