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兴山县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与监督办法〉(试行)的通知》(兴常发〔2023〕1号)文件精神要求,为更好倾听民声、体察民意、汇聚民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提高民生实事项目决策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特向本县辖区内的人大代表、干部群众征集我县2026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5日
二、主要内容
着眼群众切身利益问题,重点围绕以下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征集建议,征集项目需注明具体事项、主要内容、实施理由及预期成效。
(一)城乡建设治理:包括城镇基础配套设施、城市功能提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基础设施完善等事项。
(二)公共服务保障:涵盖教育资源均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优化、养老助残服务升级、就业创业扶持、社会保障扩面等事项。
(三)生态民生融合:涉及长江高水平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绿色出行体系建设、生态保护与发展等事项。
(四)安全便民服务:包含安全监管、社会治安防控、政务服务优化、交通出行改善、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等事项。
(五)乡村振兴赋能:围绕乡村振兴工作、特色产业发展、农村公共服务提升等事项。
三、征集原则
(一)合法性与公益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属于县政府事权范围,突出公共属性与民生导向。
(二)普惠性与实效性:受益面广、群众呼声强烈,能有效解决实际问题,社会效益显著。
(三)可行性与可量化:结合兴山县发展实际情况,与我县发展需求相匹配,当年可实施、可完成、可评估,目标清晰具体。
四、征集方式
可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表见附件)
(一)书面建议交县政府办(县政府办703室)。
(二)电子邮箱:316671183@qq.com
书面及电子邮件请注明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听取意见。
五、征集意见、建议的汇总采纳
县政府办将及时汇总征集到的意见建议,经讨论审定后,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经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以差额投票方式选定正式项目,交由县政府组织实施。
兴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2日
为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充分谋划2026年民生实事工作,自2025年11月以来,县政府办公室通过电视、网络等平台多渠道公开征集2026年民生实事,共收到63条反馈意见,非常感谢广大市民对我县民生实事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我们将结合反馈意见认真谋划2026年民生实事工作。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