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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 关于公开征求《宜涪高铁企业社会责任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开始时间:2026-04-10 00:00:00 ~~ 结束时间:2026-05-09 00:00:00[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为规范宜涪高铁企业安全生产及社会责任履行,激励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营造安全、和谐、绿色的项目建设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县发改局拟订了《宜涪高铁企业社会责任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为提高公众参与度,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4月10日—2026年5月9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通讯地址: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县行政大楼343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7-5829098,电子邮箱:1256815851@qq.com

  附件:《宜涪高铁企业社会责任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4月10日

 

附件:

  宜涪高铁企业社会责任奖励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宜涪高铁企业安全生产及社会责任履行,激励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营造安全、和谐、绿色的项目建设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凡是参与高铁相关建设,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高铁相关产业建设资质要求的企业。

  二、奖励条件(须同时满足)

  (一)安全生产:年度内无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劳资关系: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到位,无恶意欠薪,无因欠薪引发群体性上访。

  (三)生态文明:临时用地复垦复绿达标,无超范围使用林地等违法行为,无地质灾害隐患;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施工扬尘、噪音控制达标,水土保持措施到位,涉河建设管理规范有序,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主动采取绿色施工技术,减少对沿线生态环境破坏。

  (四)社会责任:施工过程中妥善处理与沿线群众的利益关系,无因施工扰民引发的群体性纠纷;积极吸纳本地劳动力参与建设,或为沿线村援建道路、水利设施等公益性基础设施。

  三、奖励标准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和地方社会贡献率来综合考量,具体设为4个奖励标准,分别为10万、20万、50万、100万。

  四、申报与兑现

  1.组织申报: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负责对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开展政策宣讲、申报指导工作,组织企业集中提交奖励申报材料,并完成材料完整性审核、实地核查及初审,形成初审意见后报县发改局。

  2.联合审核:由县发改局牵头,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五峰分局进行联合审核。

  3.结果公示: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由县财政局在30个工作日内兑现奖励资金。县级财政单独列示为“企业安全生产社会责任奖励”。

  五、附则

  (一)本办法涉及奖励对象、政策兑现等具体事项,由县发改局等相关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并落实。

  (二)成功享受奖励的企业,自享受奖励的次年起,需每年根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和地方社会贡献增长率重新申报,经综合评估后决定是否继续享受奖励政策。奖励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期满后需重新参与公开竞争程序。企业退出五峰自治县高铁建设或不再符合奖励条件时,奖励政策终止。

  (三)本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有效期内如遇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结果反馈 反馈时间: 2026-05-11 10:41:31

  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5月9日,《关于公开征求<宜涪高铁企业社会责任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通过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有关意见建议,征集期间未收到社会意见反馈。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