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提升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制度建设水平,保障市民积极有序参与,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市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建议。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项目及重点范围
(一)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集范围限于符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包含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经济发展、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要规划、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内容。
(二)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重点围绕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水平、生态文明、乡村振兴等领域,提交建议项目。
二、征集要求
(一)建议项目请填写《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建议项目书》(附件),对项目名称、必要性、可行性等予以说明,有具体建议稿及相关参考资料的,欢迎一并提交。
(二)提交项目建议的,单位请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个人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建议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
四、反馈方式
提出的项目建议及有关材料,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馈:1.电子邮件:362800793@qq.com;2.信函邮寄:伍家岗区东艳路41号市司法局行政规范科;3.联系电话(传真):0717-6256970。
五、对征集到的符合要求的项目建议,我们将认真分析研究,作为拟定2022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重要参考。
宜昌市司法局
2022年2月24日
说明: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征集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项目,对征求意见的时限没有作出具体规定。
附件
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建议项目书
填报人(或填报单位):
联系电话:
| 项目名称 | |
| 项目类别 | 重大行政决策(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 必要性论证 | |
| 拟定主要规范及可行性论证 | |
| 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 |
|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 如有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或行政规范性文件建议稿的,欢迎提交建议稿以及相关制定参考资料等。 |
为提升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制度建设水平,保障市民积极有序参与,2022年2月24日-3月15日,市政府通过宜昌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征求2022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意见,期间收到2条意见反馈。非常感谢广大市民对我市制度建设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结合相关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