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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 远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征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工程项目建设产生砂石资源处置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开始时间:2025-02-18 00:00:00 ~~ 结束时间:2025-03-18 00:00:00[远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坚决遏制以工程建设为名的违法采矿行为,切实维护国有资产资源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7 号)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守土石料利用政策底线进一步完善矿山生态修复激励措施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9 号)等精神,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工程项目建设产生砂石资源处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通知》全文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2月18日至3月18日截止,有关单位或个人对《通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截止前与我局联系反馈。

  联系地址:远安县鸣凤大道16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后楼302室

  联系电话:0717-3810112

附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工程项目建设产生砂石资源处置的通知》及起草说明

结果反馈 反馈时间: 2025-03-18 10:31:04

  为坚决遏制以工程建设为名的违法采矿行为,切实维护国有资产资源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7 号)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守土石料利用政策底线进一步完善矿山生态修复激励措施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9 号)等精神,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起草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工程项目建设产生砂石资源处置的通知》,于2025年2月18日至3月1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