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加快建设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方案》(鄂政发〔2025〕9号)文件精神,精准对接我县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与老年人日益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切实补齐养老服务领域短板,提升全县养老服务供给质量与效能,我局结合实际起草了《关于构建秭归县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
如果您有修改意见,请于2026年1月9日前反馈至秭归县民政局。联系人:韩黎明,联系电话:13477135000(钉钉同号),邮箱地址:493661046@qq.com。
关于构建秭归县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根据《湖北省加快建设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方案》(鄂政发〔2025〕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 “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康养相结合” 的多元供给格局,构建分级分类、普惠可及、覆盖城乡、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到2030年,全面建成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形成“机构专业照料、社区日间照料、居家上门照料”无缝衔接的服务格局。全县养老床位总量达到6000张以上,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90%以上。城镇社区老年助餐服务覆盖率达到80%以上,乡镇养老服务综合体覆盖率达到60%。行政村互助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医养结合机构达到10家以上,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覆盖率达到 100%,打造具有秭归特色的“屈乡康养”服务品牌。
二、重点任务与具体措施
(一)夯实基层基础,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1、健全三级服务网络。县级成立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承担统筹规划、政策制定、标准规范、督导评估等职能。依托乡镇福利院或卫生院,建设区域性养老服务综合体,整合日间照料、短期托养、康复护理、助餐助浴等服务功能。在村(社区)层面,按“中心+站点”模式实现互助(居家)养老照料设施全覆盖,鼓励采取合作共建、委托运营等方式引入专业机构运营,政府无偿或低价提供场所,明确运营期限不少于三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
2、规范设施配建移交。严格执行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制度(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单项不低于35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须明确配建规模、标准要求、移交方式及接收主体,不动产登记至县民政局名下,确保配建率100%。建立设施用途管控机制,严禁擅自改变养老服务设施用途,确需调整的须按程序报批并就近补足等效面积。2027年前通过盘活闲置资产、改建扩建、政府回购等方式,补齐已建成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
3、创新服务运营模式。深入推广“社区+物业+养老”“社区+医疗机构+养老”融合模式,鼓励物业企业、医疗机构嵌入社区养老服务。对符合条件的非政府投资养老服务中心(站),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对提供养老顾问、日间照料、助浴助洁、紧急救援等十大类服务的机构,按服务质量星级评定结果给予运营补贴,每年给予不超过5万元补贴。每个社区至少配备1名专职养老顾问,建立“一对一”服务对接机制,提供政策咨询、服务预约、需求评估等精准服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
4、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构建“幸福食堂+助餐点+老年餐桌 +上门送餐”四级助餐服务网络,2028年城镇社区老年助餐服务覆盖率80%以上。实行助餐服务补贴差异化政策,当年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达到6000人次以上的,给予2万元/年运营补贴,3000-6000人次的给予1万元/年补贴。支持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参与老年助餐服务,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用水、用电、用气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市场监管部门建立食品安全专项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
5、深化农村互助养老。推广“中心户搭伙、邻里互助、志愿服务”等模式,整合农村闲置校舍、村委会活动室等资源改造互助养老设施。2028年底前全县 20%以上行政村开展互助养老服务,每个乡镇至少打造2个示范试点。建立积分兑换机制,积分可兑换生活用品、服务时长或小额现金补贴,鼓励低龄老年人、返乡青年、志愿者为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照料服。(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聚焦服务需求,强化居家养老政策支撑。
1、制定养老服务清单。结合秭归实际制定并完善本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清单、标准和价格。建设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开展家庭照顾技能培训。对特殊困难老年人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积极创建示范性全国老年友好社区,推动公共环境适老化改造。(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财政局)
2、培育养老市场主体。重点支持1-2家市场主体为老年人提供养老上门服务,对纳入市级养老服务平台管理的上门服务老年人达5万人次/年的市场主体,市级给予不超过8万元/年的奖励补贴;对纳入县级养老服务平台管理的上门服务老年人达3万人次/年的市场主体,县级给予不超过5万元/年的奖励补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科技经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
3、建设智慧养老平台。不断完善县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整合供需对接、服务监管、安全监护等功能,引导不少于50家服务实体入驻,实现与省、市平台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科技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大数据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
(三)提升扶持力度,优化机构养老结构布局。
1、推进机构分类改革。实施“一中心四区域”特困供养集中照护模式,通过撤并整合、达标升级,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将规模小、入住率低于50%的农村福利院转型为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由乡镇人民政府或卫生院负责运营管理,提供普惠型养老服务。建立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和轮候制度,优先保障特困、失能老年人入住需求。鼓励公办养老机构采取委托运营、合作经营等方式引入专业力量,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符合条件、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非政府投资养老机构,按新建机构2000元/床位、改造和租赁用房1000元/床位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建立统一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对普惠支持型机构按入住老人失能等级,分别给予1000元、1200元、1500元/人·年补贴;完全市场型机构分别给予500元、1000元、1500元/人·年补贴。对评定为省4-5级、市1-3级的养老机构,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补贴资金与服务质量评估结果挂钩。(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
3、深化医养结合融合。推进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嵌入式建设,支持6家养老机构内设卫生室,配齐设备药品,完善已有养老机构的诊疗功能,实现“小病不出院”。简化医保定点审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优先纳入医保,执行县域同等报销标准,方便就地结算。推动各乡镇卫生院与属地养老机构共建医联体,实现全覆盖,专家定期巡诊宣教,开通30分钟紧急转诊通道。全县20%以上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对医疗机构内建设不少于50张床位的医养结合区域、安宁疗护中心,给予1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支持适老设施改造与专业设备购置。每年依据服务质量、入住人数、安全生产开展综合评估,对达标机构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绩效补贴。(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
(四)拓展养老服务维度,构建银发乐活生态圈。
1、构建“娱、健、养、学、为”五位一体新业态。每年至少举办1次老年短视频创作大赛、主题摄影展等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发展“旅游+健康+文化”定制旅游新模式,推出 3-5条特色康养旅游线路,吸引外地老年人来秭旅居。发展社区嵌入式康复中心、上门康复、老年心理咨询热线等服务。开发药膳、理疗、太极等传统养生服务包,推广智慧家居适老化改造,创新养老保险、养老理财、以房养老等金融产品,为高品质康养提供资金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老年大学分校、社区学习点,开设智能手机应用、金融防诈骗、营养学等实用课程。鼓励老年社团参与社区调解、治安巡逻、儿童托管等志愿服务,提升社会参与感和价值感。(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文旅局、县科技经信局、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卫健局、县金融办)
2、支持市场主体培育,激发产业活力。开发特色银发产品,支持企业研发脐橙深加工康养产品(如橙香枕、陈皮制品)、屈原文化文创产品,丰富“购”的内涵。扶持一批“橙园康养”主题民宿,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吸引外地老人季节性旅居。对提供银发服务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贷款贴息、场地租金补贴。加快制定银发产品与服务的行业标准、质量认证体系,规范市场,打造品牌,提升消费者信任度,每年开展一次银发产品质量抽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经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楚元集团)
3、激活老年协会社团,成为核心纽带。成立老年协会组织,每个村(社区)至少建立1个老年协会分支,定期开展传达政策、需求收集、组织文化娱乐活动等服务,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4场。支持协会内部孵化兴趣小组(如围棋社、模特队、手机摄影团等),政府通过“公益创投”方式为其提供小额活动经费,单个项目经费不超过2万元。建立老年协会考核激励机制,每年评选一批优秀老年协会和协会骨干,给予表扬奖励。(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五)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夯实服务保障根基。
1、健全激励机制。建立入职奖励补贴、长期奖励补贴、岗位津贴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制度。对养老机构从事一线服务的职业院校、高校实习生,按25元/人/天给予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符合秭归县人才分类目录的养老机构院长、高级护理员,按规定享受住房、子女入学等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民政局)
2、强化技能培训。每年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不少1次,覆盖率100%。2028年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护理员占比达 100%。建立养老服务人才评价机制,评价结果与工资、奖金、津贴直接挂钩。(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人社局)
3、加强能力建设。加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设,配齐配强力量。与市内职业院校合作建立养老人才实训基地,成立秭归县养老服务专家库,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专业指导。建立欺老虐老黑名单制度,对违规行为实行行业禁入。(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局)
三、相关要求
建立由民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消防等部门组成的养老服务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判解决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难点问题。县民政局统一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各乡镇、相关部门明确专人负责养老服务工作,严格落实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2026年1月5日至1月9日,我局在政府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关于构建秭归县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截至2026年1月9日公示期结束,未接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