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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 关于征求《远安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开始时间:2023-05-31 00:00:00 ~~ 结束时间:2023-06-09 00:00:00[远安县应急管理局]

  为推进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流程,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县应急管理局对《远安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即日起至2023年6月9日截止,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远安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截止前与我局联系反馈。

  联系人:刘海云,联系电话:3826196,13997685818

  电子邮箱:360819678@qq.com。

  附件:《远安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远安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说明

  远安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31日

结果反馈 反馈时间: 2023-06-29 16:52:15

  

关于《远安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征求意见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意见建议 是否采纳 不予采纳的理由 备注
1 县编办 2.2县应急委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卫生健康局局长、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担任”改为“副主任由县卫生健康局局长、县公安局副局长担任” 采纳    
2 县教育局 48页中“群体性事件”类,关于高校内群体聚集性事件和高校校园网上串联事件,因本县无高校,建议删除。 采纳    
3 县发改局 建议将7.3县级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及主要牵头部门序号8号发改局承担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取消。 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