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持续巩固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市住新局牵头修订形成了《宜昌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及《宜昌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联系电话:0717-6445926;电子邮箱:442647355@qq.com
附件:1.《宜昌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及《宜昌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2.《宜昌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及《宜昌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
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1月25日,《宜昌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及《宜昌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示范文本) (征求意见稿)》通过宜昌市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有关意见建议,截至征集期止无意见反馈。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