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17年12月15日《当阳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施行以来,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防止环境污染,提高市民素质,创建文明城市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近年来城镇建设的发展及人民群众对居住环境质量的要求和重视程度的提高,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已难满足人民群众期盼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当阳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实施方案》(当环委[2019]1号)“到2019年底,建城区及乡镇集镇实现全时段禁鞭”要求。当阳市公安局依法对《当阳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进行了初步修改。本次修改的方案(征求意见稿)主要体现在:七个乡镇从原来的“限放”修改为“禁放”。现将修改后的《当阳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全文予以公布,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于2020年10月26日前通过电子文档方式(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反馈至当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联系电话:18972594222(周警官)
QQ邮箱:2244345320@qq.com
附件:http://dczj.yichang.gov.cn/vote/./uploads/20230620/6491738d5dde8.doc
当阳市公安局
2020年10月16日
根据工作安排,我局于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0月26日,在当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当阳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任何形式的反馈意见。
当阳市公安局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