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保障优抚对象医疗待遇,切实解决优抚对象医疗困难,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以及省、宜昌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枝江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现将《枝江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各界人士以信函、邮件等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5日。
联系单位:枝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通讯地址:马家店街道南岗路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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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2月27日
为保障优抚对象医疗待遇,切实解决优抚对象医疗困难,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以及省、宜昌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了《枝江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截至征集期止无意见反馈,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