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4月30日,枝江高新区、市经信商务局、市招商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印发枝江市企业供电专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枝经信商发〔2024〕1号),该规范性文件实施后,文件部分内容违反了2025年5月20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废止《关于印发枝江市企业供电专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枝经信商发〔2024〕1号),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5年9月27日前,通过下列方式向我局反馈:
1.联系电话:政策法规股,0717-4271681;
2.电子邮箱:963150087@qq.com;
3.邮寄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马家店街道江汉大道77号,邮编443200。
附件:《关于印发枝江市企业供电专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枝经信商发〔2024〕1号)
枝江市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5年8月2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相关规定,拟废止《关于印发枝江市企业供电专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枝经信商发〔2024〕1号),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征集期止无意见反馈,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