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对建立成品粮储备的要求,我市探索建立成品粮储备并实行动态管理与运行,实现储备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常储常新、存储安全。为进一步规范市级成品储备粮管理,市发改委根据《湖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成品粮管理运行实际,在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反复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形成了《宜昌市市级成品储备粮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拟与市财政局、农发行宜昌市分行联合印发,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5月31日—2023年6月30日,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通讯地址: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储备管理科(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宜化大楼A座,邮政编码:443000)。
联系电话:6221697
电子邮箱:ycfg717@126.com。
附件:《宜昌市市级成品储备粮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31日
2023年5月31日—2023年6月30日,《宜昌市市级成品粮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通过宜昌市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征集期止无意见反馈。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