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建管办,各区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统一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编制与报送工作,加强建设工程档案管理,优化建设工程竣工资料归档内容,创造良好营商环境,适应宜昌市城建档案工作发展和需要,以《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50328-2015 2019版)为依据,结合宜昌实际,对《宜昌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与报送规定》及附件《宜昌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及排列顺序》进行了修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7月9日前反馈至宜昌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联系电话:0717-6457173-8008。电子邮箱:ycszjj@yichang.gov.cn。
1.将原文件名《宜昌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与报送暂行规定》中暂行两字去掉。
2.在原《宜昌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与报送暂行规定》第四条及第十四条中,将建设单位需要收集及报送的建设工程资料范围进行了明确:“应包含纸质文件、声像文件及地下管线文件”。
3.在原附件《宜昌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及排列顺序》中,将宜昌市建设工程归档范围建筑工程部分中30项文件作为建设单位选择性移交项,不再作为必须移交项。
宜昌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2021年6月9日
宜昌市住建局结合宜昌实际,起草了《宜昌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与报送规定(修订稿)》,2021年6月9日至7月9日,通过宜昌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征集期止无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