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保服务中心、各定点医药机构、全体参保群众:
为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合理使用,省医保局起草了《湖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意见征求稿)》(见附件),请结合自身实际提出意见建议,于2025年1月10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县医保局基金监管股。
联系人:吴珊;联系电话:0717-2883820
附件:湖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意见征求稿)
秭归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30日
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10日,我局在政府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关于《湖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意见征求稿)》修改意见,截止2025年1月10日公示期结束,未接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