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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 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求《远安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发展的九条措施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开始时间:2024-10-29 00:00:00 ~~ 结束时间:2024-11-29 00:00:00[远安县卫生健康局]

  为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促进全县人口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县卫健局代县委县政府起草了《远安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发展的九条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将《远安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发展的九条措施(征求意见稿)》全文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截止,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远安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发展的九条措施(征求意见稿)》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截止前与我局联系反馈。

  联系地址: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306号

  联系电话:0717-3819312

  邮箱:285310367@qq.com

  附件:《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发展的九条措施》起草说明

  远安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发展的九条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有关文件精神,现结合远安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降低孕育成本

  1.符合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且新生儿首次户籍登记在远安的产妇,每人发放5000元分娩补助。

  2.符合政策生育的二孩及以上且户籍登记在远安的对象,0-6岁期间接种补贴目录内二类疫苗,按疫苗价格的50%给予补贴。

  二、发放养育补贴

  3.符合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且新生儿首次户籍登记在远安的家庭,按照二孩5000元、多孩10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

  4.符合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且新生儿户籍登记在远安的家庭,每月发放1000元育儿补贴,直至孩子3岁。

  5.符合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且新生儿户籍登记在远安的家庭,幼儿园期间每学期发放500元保教费,补助不超过6学期。

  三、保障产假待遇

  6.鼓励支持在远按政策生育妇女产假延长至一年,其配偶享受30天护理假,用人单位对子女3岁以下的职工可实行弹性工作制。

  7.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控股企业女职工生育休假期间工资待遇照发。符合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且新生儿首次户籍登记在远安的产妇,其中未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的,按照二孩每月500元、多孩每月1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12个月产假补助;享受生育津贴未达到12个月的,按照二孩每月500元、多孩每月1000元标准予以补齐。

  四、落实住房保障

  8.符合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且新生儿户籍登记在远安的家庭,在鸣凤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小产权房),以新生儿数量为单位,每孩奖补10㎡,每个家庭最高奖补20㎡。

  五、优化孕育服务

  9.符合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远安户籍孕妇,在县内医疗机构分娩的,实行先服务后缴费。高效办好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实现本地户籍登记、奖补政策兑现等关联性社会事务“一站办理”。对义务教育阶段实行长幼随学,多子女家庭可申请子女在同一学段就读同一学校。

  以上措施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五年。原有政策与上述措施不一致的,以上述措施为准,如国家和省市有新政策出台,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

  《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发展的九条措施》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人口问题始终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近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口发展的转折性变化,作出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战略部署。国家、省市先后制定出台了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相关文件。当前远安县人口自然增长率、出生率自2016年全面实施二孩政策出现小高峰后,随即呈现持续下降趋势,2023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保持负增长。针对人口形势严峻、生育政策调控作用弱化,群众对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呼声较高的县情实际,我县聚焦制约人口生育的生育养育教育负担问题,制定出台了《生育九条措施》。

  二、起草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4〕48号)、《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鄂发〔2021〕26号)、《宜昌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宜发〔2022〕16号)、《关于规范开展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贴金和保教费发放工作的通知》(宜卫函〔2022〕39号)、《远安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远发〔2023〕10号)。

  三、主要内容

  《生育九条措施》政策对象为自2024年12月1日至2029年11月30日符合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且子女户籍登记在远安的家庭。主要涉及五个方面:一是降低孕育成本。通过向生育二孩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发放分娩补助5000元,并按照50%标准给予二类疫苗接种补贴,有效降低孕育成本。二是发放养育补贴。提高0-3岁育儿补贴标准至1000元每人每月,对二孩、三孩分别按照5000元、10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继续按照500元每学期、最高不超过6学期标准发放幼儿园期间保教费,强化家庭养育支持力度,提振育龄群众生育意愿。三是保障产假待遇。落实宜昌市优化生育产假待遇、弹性工作制等政策,确保女性劳动者在生育期间能够得到必要的休息和照顾。对符合政策的对象按照12个月以及二孩每月500元、三孩每月1000元标准补齐或发放产假补助,强化对生育期女性生产生活保障。四是落实住房保障。延长现行的鼓励生育购房奖补政策,按照每孩奖补10平米标准向二孩及以上子女家庭倾斜,合力解决多子女家庭后顾之忧。五是优化孕育服务。坚持服务前置,优化医疗机构服务流程,为县内分娩家庭提供户口办理、医保参保等关联性社会性事务“一站式”出院前办理。同时对多子女家庭实行长幼随学,提升多子女家庭生产生活便利度和获得感。

结果反馈 反馈时间: 2024-12-09 11:29:30

  远安县卫生健康局起草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发展的九条措施》(征求意见稿),已书面征求县领导、市卫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及部分县直部门意见,其中,县领导提出意见建议4条,市卫健委提出意见建议2条,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建议4条,税务局提出意见建议1条,已结合实际进行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