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提升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提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效果,市司法局根据前期征集的项目建议情况,起草了本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一、提出意见时间:2021年3月19日至3月31日。(说明: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法治政府示范指标体系,制定对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期限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本次征求意见9个工作日,符合上级要求。)
二、提出意见的内容:对项目的修改意见、建议及理由。
三、提出意见的方式:有关材料可通过在线提交,或者信函邮寄(宜昌市伍家岗区东艳路41号市司法局行政规范科),或者发送电子邮箱(362800793@qq.com),联系电话0717-6256970。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沟通。
附件:宜昌市人民政府20目录21年度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项目计划及重大行政决策项目计划(征求意见稿)
宜昌市司法局
2021年3月18日
附件
宜昌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项目计划及重大行政决策项目计划(征求意见稿)
一、市政府规章
1.宜昌市禁捕水域垂钓管理办法(起草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二、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1.宜昌市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起草单位:市城管委)
2.宜昌市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施办法(修订)(起草单位:市城管委)
3.宜昌市城区牛羊定点屠宰管理办法(起草单位:市畜牧兽医中心)
4.关于鼓励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修订)(起草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5.关于新形势下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保障职工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意见(起草单位: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6.宜昌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起草单位:市教育局)
7.宜昌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起草单位:市教育局)
8.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起草单位:市教育局)
9.关于推动城区工业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起草单位:市经信局)
10.关于推进全市制造业技术改造扩能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起草单位:市经信局)
11.宜昌市关于加快推进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起草单位:市经信局)
12.宜昌市城市绿化实施办法(修订)(起草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
13.宜昌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办法(起草单位:宜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14.宜昌市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起草单位:市医保局)
15.宜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修订)(起草单位:市医保局)
16.宜昌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试行办法(起草单位:市医保局)
17.宜昌城区消火栓建设管理办法(修订)(起草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
18.宜昌市火灾事故延伸调查处理规定(起草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
19.关于加快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的意见(起草单位:市住建局)
20.宜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起草单位:市住建局)
21.宜昌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起草单位:市住建局)
22.宜昌市城区土地储备管理实施办法(起草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宜昌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五年行动(2021-2025年)实施方案(起草单位:市住建局)
2021年3月19日至3月31日,《宜昌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项目计划及重大行政决策项目计划(征求意见稿)》通过宜昌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到征集期止无意见反馈。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