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破除地方保护,营造公平开放的科技创新服务市场环境,我局拟对《兴山县支持科技创新供应链平台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调整,现将修改内容及情况说明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公示期:4月27日——4月29日(共3天)
反馈方式: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县科技经信局彭爽(联系方式:15271465008)
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附件:1.《兴山县支持科技创新供应链平台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
2.关于修改《兴山县支持科技创新供应链平台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相关条文的情况说明
兴山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