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湖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规定,现对《长阳清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向社会公示,如果有修改意见请反馈至1359202613@qq.com。(公示时间2025年4月10日-5月9日)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0日
附件1:《长阳清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规划说明书
附件2:《长阳清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规划图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