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镇人民政府(小溪塔街道办事处、东城试验区管委会),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湖泊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准地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自然资办函〔2024〕185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基准地价及时反映客观实际,夷陵区开展了集体农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组织编制形成《夷陵区集体农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初步成果》。现请贵单位研究提出修改意见,于2025年9月22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含word版及盖章版)反馈至区自然资源规划局(逾期视为无意见)。(联系人:陈巧年;联系电话:0717-7890531;电子邮箱:1525021288@qq.com)。
宜昌市夷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20日
2025年8月20日-9月22日,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向相关部门征求《夷陵区集体农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初步成果(征求意见稿)》意见。各单位均反馈无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