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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民政局关于征集养老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公告

开始时间:2026-05-20 00:00:00 ~~ 结束时间:2026-12-31 00:00:00【远安县民政局】
开始时间:2026-05-20 00:00:00结束时间:2026-12-31 00:00:00【远安县民政局】

  为扎实推进全县深化养老服务突出问题整治工作,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坚决查处养老服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我县养老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现公开征集养老领域相关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养老机构欺老虐老方面。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对老年人实施打骂、虐待、限制人身自由等暴力行为,或因疏于照护导致老年人摔伤、走失等责任事故。

  (二)以养老名义非法集资方面。以投资“养老项目”、销售“会员卡”“床位卡”、承诺高额返利或消费返现等名义,向老年人吸收大额资金,最终无法兑现服务或还本付息的行为。

  (三)利用私域直播坑骗老年人方面。通过微信群、私人直播间等渠道,以“公益科普”“名医讲堂”等名义,虚构专家身份、伪造治愈案例,对老年人进行情感诱导和虚假宣传,诱骗购买高价保健品或“神药”。

  (四)虚假宣传侵害老年人权益方面。以“免费体验”“送鸡蛋”“健康讲座”“免费旅游”等为诱饵,对普通食品、保健品、理疗仪等虚假或夸大宣传,宣称能治疗疾病,或冒用科研机构名义坑骗老年人购买天价产品。

  (五)养老保险补缴诈骗方面。谎称有内部渠道可以代办“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或冒充社保人员以“社保卡异常”“补缴可提高待遇”等名义,骗取老年人“手续费”“补缴费”及银行卡密码、验证码等。

  (六)违规销售理财产品方面。保险、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的情况下,以“高额利息”“保本保息”“稳赚不赔”等话术为诱饵,诱导老年人将存款用于购买基金、理财、保险等产品,造成“存款变理财”“存款变保险”等资金错配及本金亏损风险。

  (七)不履行赡养义务方面。子女或其他赡养义务人应履行赡养义务,拒绝照料或遗弃老年人,以及通过欺诈、胁迫等方式侵占老年人财产,致使老年人生活无着、无人照料等行为。

  三、线索反馈途径

  (一)电话举报:0717-3681520。

  (二)来信来函来访地址:远安县民政局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股。

   (三)在线举报:使用微信或手机浏览器扫描下方二维码,可进入线索征集平台。

  四、线索征集说明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市民群众通过以上途径如实提供线索,我们对所有举报信息依法严格保密、规范处置;举报线索须真实有效,线索模糊、要素不全、无法核实的和已进入行政复议、诉讼、信访等程序的事项不属于征集范围;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并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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