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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 关于征求《秭归县农村智能广播网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修改意见的函

开始时间:2023-11-08 00:00:00 ~~ 结束时间:2023-11-15 00:00:00[秭归县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秭归县农村智能广播网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发给你们,请认真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修改意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1月15日(星期三)17:00前报县文旅局608办公室,无修改意见也需反馈。

  联系人:王筱婵,联系电话:15997689855,电子邮箱:2910444795@qq.com。

  附件:秭归县农村智能广播网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秭归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1月8日    

  附件

  秭归县农村智能广播网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全县农村智能广播网运行管理,充分发挥智能应急广播系统在宣传政策、服务“三农”、农村文明建设及应急指挥中的重要作用,确保农村智能广播村村响、天天响、优质响,根据《宜昌市农村智能广播网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细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运行

  第一条农村智能广播网实行全县一网,遵循“三级可控、三级插播、上级优先、应急优先”运行规则,分为日常播放、插播、应急广播和待机四种运行状态。

  第二条 日常播放

  (一)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含各级播控平台,在日常播放时段完整转播上级要求的对农广播节目。县自办或转播节目,早、晚播出不超过1小时,前置或后缀于对农广播节目,结合夏冬季作息时间保持播出时段相对固定。

  (二)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积极开办自办节目,广泛征求和吸纳听众意见、建议,不断提高节目质量,打造栏目精品。

  (三)县自办节目实行先审后播和重播重审制度。节目审查由节目制作负责人和分管台长签字,所播节目采取电脑存储、刻录存盘等方式妥善保留备查。存档时间不少于60天。重要节目存档时间适当延长。

  第三条 插播

  (一)在尽量避免中断日常播放的前提下,乡镇党委政府和村两委可以插播本地通知或公告,并对插播内容负责。

  (二)插播内容由乡镇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村两委负责人审核,签字同意后播出。插播如出现意外,插播人必须立即终止播出,并及时向县级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三)插播在所在地乡镇广播室或村广播室进行,插播人应在插播当天做好插播记录,完整记录插播地点、时间、内容、时长、批准人、插播人等事项。

  (四)乡镇党委政府负责确定和变更手机(远程)插播被授权人,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对手机(远程)插播被授权人进行培训和管理,手机(远程)插播按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的操作流程执行。

  第四条 应急广播

  (一)应急广播是农村智能广播网的一项特殊功能,仅限于紧急情况(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时使用。

  (二)应急广播内容由县、乡镇政府应急指挥中心核准后发布。

  (三)应急广播分为上级应急广播和本地应急广播。应急广播优先于日常广播,上级应急广播优先于本地应急播出。

  第五条 待机

  (一)农村智能广播系统实行全天24小时待机制(所有平台和终端)。

  (二)除例行维护或故障检修,应保持机房设备和户外终端电源供应。

  (三)县、乡镇播控平台应保持配备的应急电源正常使用。

  (四)例行维护在待机状态下进行。

  第六条 传输

  (一)采取通讯网络和IP方式传输节目,由各级传输单位完整传输农村智能广播网音频信号。

  (二)采取无线发射方式传输节目的,由农村智能广播网的实施主体负责,按照《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无线电管理条例》等规定办理报批,并按照国家有关无线电频率管理规定运行。

  二、维护

  第七条 农村智能广播系统维护工作实行“播控平台属地负责”制,谁使用,谁负责。全网信源传输维护(县级平台、传输、联网),乡镇、村播控平台和终端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由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负责;市、县信源接入农村智能广播网平台的编辑工作由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负责;维护经费由县财政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第八条 目标要求

  (一)县、乡(镇)两级播控平台年度运行音频技术指标应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二)村级终端设备覆盖率达80%以上,终端设备完好率90%以上,回传率100% (以行政村为单位)。

  第九条 县、乡(镇)播控平台系统控制计算机不得兼作它用。合理设置管理控制软件的用户权限,防止非授权访问;封闭不必要的外部数据接入端口;限制用户安装非法软件;安装防病毒软件,定期升级病毒库;部署补丁管理系统,及时更新操作系统。定期对服务器进行重启,间隔时间不得超过4周。

  第十条 县级播控平台设在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日常维护管理由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负责,同时负责以下工作:

  (一)完成县与各乡镇播控平台技术对接,做好与市播控平台对接的相关技术工作。

  (二)确保全网设施设备无障碍联接,稳定、正常运行。

  (三)制定设施设备管理使用规章制度、操作流程、维护规范,明确相关人员职责。

  (四)对全县农村智能广播网运行维护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管。

  第十一条 乡镇播控平台

  (一)乡镇政府是本级智能广播网管理责任主体,负责辖区智能广播系统的日常管理。乡镇播控平台须明确有专职(兼职)管理人员。

  (二)严格设备操作流程,专人操作,禁止设备兼作它用。要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保持设备及播放场所整洁卫生。做好防火、防盗、用电安全和防雷击等工作。

  (三)建立健全信息反馈制度,收集听众对广播节目、时段安排的意见或建议,综合归纳,及时(每月不少于一次)报告。

  (四)负责本乡(镇)农村智能广播网运行维护、播出使用等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

  (五)建立本乡(镇)、村农村智能广播网播出授权人员,专职(兼职)管理人员花名册和通讯录,并对其进行培训。

  (六)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个终端能即时回传运行状态信息。

  (七)及时掌握本级平台及终端工作状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第十二条 村级广播室及终端

  (一)村级广播室工作受村两委领导,并由村两委指派人员负责日常管理。要建立日常管理和安全播出管理制度,建立广播登记和听众意见建议记录档案。

  (二)保持室内整洁,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用电安全和防雷击工作。爱护广播设备,严格按规程操作,做好设备的防尘、防潮和日常保养工作。

  (三)管理员要及时掌握终端工作状态,随时向乡(镇)播控平台管理人员报告运行状态。

  三、管理

  第十三条 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制。县级播控平台、县乡主干传输网络由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负责。乡镇人民政府是所辖区域内农村智能广播网维护管理责任主体,负责乡镇播控平台、乡村传输网络及终端维护管理。

  第十四条 县文化和旅游局是农村智能广播网系统建设运行维护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各乡镇开展广播业务工作,负责对全系统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十五条 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是农村智能广播系统的业务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播出内容的审听、播出时段监控。公布咨询、投诉电话,及时处理听众投诉,并将审听、监控、投诉情况作为相关单位和个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十六条 在农村智能广播系统运行管理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情节轻微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在地方、单位、个人年度绩效考核中予以体现;情节严重的,按照《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违规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因失职等行为导致安全事件和事故发生的。 播出国家禁止播出内容的节目和信息,泄露党和国家秘密,转播未经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制作、播出机构的节目,转播境外广播电视节目,擅自使用互联网信息,播出未取得知识产权的录音制品的。 播放广告内容违反规定的、广告时长超过节目总时长五分之一的。 因手机(远程)应急广播被授权人变更,未及时变更权限和密码,导致泄密或播放事故的。 恶意使用农村智能广播,造成严重政治和社会影响的。 蓄意破坏农村智能广播系统设施设备的。

  四、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8年10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 秭政办发〔2018〕48号文件同时废止,实施中具体问题由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附件:秭归县农村智能广播网建设维护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主要工作职责

  附件

  秭归县农村智能广播网建设维护管理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主要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成 员: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财政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国网秭归县供电公司、中国移动秭归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二、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和旅游局,由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农村智能广播网建设管理维护具体工作,协调处理相关问题。各单位职责如下:

  (一)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农村智能广播网工程建设维护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农村智能广播网建设、维护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建立运行维护机制,监督各级各部门维护管理责任落实。

  (二)县委宣传部:负责重大广播宣传舆论导向的把关;监督广播节目优质、安全、完整转播;指导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提高广播自办节目的质量。

  (三)县财政局:负责农村智能广播网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资金的预算审核,并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四)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协调农村智能广播网工程的统一规划、指导和监管工作。

  (五)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负责广播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农村智能广播网广播县、乡(镇)、村平台维护、终端维修和技术指导;负责全县广播重大故障的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全面对接省市台节目并按要求转播;积极开办新闻资讯、天气预报、农事节目、生活服务等专题广播节目;负责自办广播节目质量审核把关,落实所有广播节目“先审再播,重播重审、领导签字”等制度,确保优质广播信源正常接入农村智能广播网县级平台;负责广播节目播出平台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播出工作。

  (六)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为全县农村智能广播网联网提供电子政务内网固定IP。

  (七)国网秭归县供电公司:免费提供全县农村智能广播网工程建设的所需杆线路由,简化用电程序和优化收费方式。

  (八)中国移动秭归分公司:负责提供农村智能广播网所需的传输、监测等通讯服务。

  (九)乡镇人民政府:承担本乡(镇)农村智能广播网维护及管理责任主体;负责落实各乡(镇)农村智能广播网平台的地点,并接入县电子政务网络;负责落实至少1名乡(镇)级农村智能广播网维护管理人员;负责辖区内系统的运行、设备管护,终端巡查,发现故障及时上报;负责在各村落实1名村级广播兼职管理员;负责镇、村插播安全管理工作。

Q1:征求《秭归县农村智能广播网运行维护 管理办法》修改意见(点击查看列表)

结果反馈 反馈时间: 2023-11-29 08:51:35

  为加强全县农村智能广播网运行管理,充分发挥智能应急广播系统在宣传政策、服务“三农”、农村文明建设及应急指挥中的重要作用,确保农村智能广播村村响、天天响、优质响,根据《宜昌市农村智能广播网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细则》,结合我县实际,县文旅局代拟了《秭归县农村智能广播网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为进一步提升《办法》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于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5日在秭归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期间收到茅坪镇人民政府和郭家坝人民政府关于《办法》的修改意见,均已采纳。感谢广大市民对秭归县农村智能广播网运行管理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