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防范打击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鼓励公民和组织举报邪教组织违法犯罪线索,现将猇亭区有奖举报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举报内容:
(一)组织、策划非法聚集、聚会活动的;
(二)涉邪教人员现行传播歪理邪说,诱骗、胁迫他人加入邪教组织或阻止他人退出邪教组织的;
(三)制造、经营、传播、携带、私藏邪教反宣标语、书籍、传单、光盘、资料等反宣品的;
(四)通过网络、手机上传、下载、传播邪教信息;
(五)在居民区、街道地面、公园、广场、商场、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和树木、墙体、电杆等物体,以播放音视频、呼喊口号、授课、演讲、书写、喷涂、张贴、悬挂横幅、条幅、标语,或以抛洒、投掷、发放、展示物品等方式宣扬邪教的;
(六)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宣扬邪教,以及向未成年人宣传邪教的;
(七)国家工作人员从事邪教活动的;
(八)组织、利用邪教骗敛钱财的;
(九)到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拉拢信众信邪教的;
(十)其他非法宗教活动或疑似邪教活动的。
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拨打110报警或猇亭公安分局举报电话0717-6515110;
(二)信件举报:举报内容应尽可能具体、详实、可邮寄至宜昌市公安局猇亭分局或猇亭区委政法委;
(三)当面举报:举报人自愿当面举报的,可直接到各街道平安办或辖区公安派出所当面举报线索。
举报人在举报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回复处理结果和通报领奖。
奖励对象:举报我辖区范围内发现的邪教组织(含有害气功、类似邪教和邪教变异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发现及抓获邪教组织、人员非法活动、预防制止邪教非法行为起到直接作用的人员。
受奖条件:
举报邪教违法犯罪线索获得奖励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举报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举报内容准确,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依据;
(二)举报的事实和线索事先未被政法机关掌握;
(三)举报内容被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
(四)举报内容经政法机关审核后符合情报信息奖励办法规定的奖励情形。
凡是举报人提供的涉邪教违法犯罪线索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各街道平安办提出奖励申请,并附公安机关证明、处罚法律文书等相关资料。区委政法委与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及举报人举报的线索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共同确认奖励金额,并通知举报人到区委政法委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中共宜昌市猇亭区委政法委员会
宜昌市公安局猇亭区分局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