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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 关于当阳市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农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的公示

开始时间:2026-02-11 00:00:00 ~~ 结束时间:2026-03-13 00:00:00[当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农用地地价管理,规范土地市场价格秩序,健全土地市场价格体系,引导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推动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准地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自然资办函〔202418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当阳市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农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目前,当阳市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农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顺利通过专家组评审并获得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批复。现予公示30日征求各方意见,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当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待公示期满后按程序审批实施。

联系人:邢勇

联系邮箱:647424228@qq.com

附件:1.当阳市集体建设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2.当阳市集体农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附件1

当阳市集体建设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1  当阳市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内涵表

用途内涵

商业服务业用地

居住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工矿用地

评估基准日

20241231

设定产权状况

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分别取得合法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和使用权证情况下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格,在土地权利状况上无他项权利限制。

土地使用权类型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开发程度

五通一平

五通一平

五通一平

三通一平

设定容积率

1.5

1.2

1.2

1

土地使用年期

40

70

50

50

1.集体居住用地是指农村宅基地、村镇社区公寓和建于集体土地上的保障性住房用地;

2.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商业所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如过去的乡镇企业和招

商引资用地

3.本次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中设定的土地开发程度五通一平指宗地红线外五通:通上、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及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三通一平指宗地红线外三通:通路、通上水、通电及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

4.各用途集体建设用地的价格为设定内涵条件下的价格,非现状条件下的价格。

2  当阳市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结果表

级别

价格

商业服务业用地

居住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工矿用地

地面价(元/㎡)

亩单价(万元/亩)

地面价(元/㎡)

亩单价(万元/亩)

地面价(元/㎡)

亩单价(万元/亩)

地面价(元/㎡)

亩单价(万元/亩)

637

42.47

507

33.80

346

23.07

148

9.87

355

23.67

314

20.93

219

14.60

128

8.53

172

11.47

170

11.33

119

7.93

111

7.40

149

9.93

145

9.67

101

6.73

96

6.40

说明

1.地面价指设定条件下分摊到单位土地面积上的平均地价,可以分别以元/平方米或万元/亩表示。

2.商业服务业用地设定容积率为1.5;居住用地设定容积率为1.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设定容积率为1.2;工矿用地设定容积率为1.0

3.这些价格具体到某一宗地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价格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