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畅通农村人口户籍迁移,切实解决群众办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县公安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精神,结合本县实际,起草了《关于优化调整农村户籍登记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送审稿)》(以下简称《措施》),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电话:0717-5755363;电子邮箱:253299123@qq.com
附件:
1.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优化调整农村户籍登记工作的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2.户籍迁移审核意见书(1)
3.户籍迁移审核意见书(2)
4.起草说明(征求意见稿)
附件下载:附件1-4
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2月20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优化调整农村户籍登记工作的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通过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有关意见建议,征集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1条。建议将原文"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是指:《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农村宅基地(房屋)使用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村民住宅建设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等权属证明材料"修改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是指《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农村宅基地(房屋)使用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村民住宅建设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等权属证明材料(纸质和电子证照均可)"。县公安局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