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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 远安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征求《远安县二类疫苗接种补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开始时间:2024-01-02 00:00:00 ~~ 结束时间:2024-02-02 00:00:00[远安县卫生健康局]

   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远安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起草了《远安县二类疫苗接种补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远安县二类疫苗接种补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及起草说明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2月2日,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远安县二类疫苗接种补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截止前与我局联系反馈。

   联系电话: 0717-3819312

   邮箱:514968441@qq. com

  附件1:

       远安县二类疫苗接种补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一、补贴对象

   自2024年1月1日起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对象,享受政策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按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收养的子女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二)该子女为远安县户籍。

   二、奖补标准及办法

   上述对象0-6岁期间接种补贴目录内二类疫苗的,按疫苗价格的50%给予补贴。补贴采取先缴后补、集中申报、统一拨付的形式执行。

   三、办理流程

   (一)汇总申报。每年1月3日、4月3日、7月3日、10月9日,县内各疫苗接种门诊将上一季度0-6岁儿童二类疫苗接种花名册(补贴目录内二类疫苗)传县卫健局。

   (二)资格审核

   1.县卫健局将花名册分发到儿童户籍地乡镇政府社会事务办。

   2.乡镇社会事务办对花名册进行审核,确认二孩身份后通过村居取得监护人市民卡,计算补贴资金并登记造册,将核准后的花名册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传县卫健局。

   3.卫健局对各乡镇符合政策人员及资金每半年进行一次汇总,并向县财政局申请补贴资金直达发放至对象监护人市民卡账户。

   (三)其他事项

   1.疫苗种类以各预防接种门诊实际供应为准,后期补贴目录调整的以公告为准。

   2.符合补贴政策的儿童在县外接种目录内二类疫苗的,需在接种疫苗后一年内持预防接种证、疫苗接种发票到县内预防接种门诊提出申请,接种门诊核验信息后按季度报县卫健局,经乡镇审核后按流程发放补贴。

   3.子女户籍从县外迁入远安县且符合其他条件的,从其户籍迁入之日起享受疫苗补贴政策。

   4.符合补贴政策的幼儿户籍转到远安县外的,自转出之日起不再享受本项补贴政策。

   5.疫苗接种服务费不予减免。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远安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远安县二类疫苗补贴目录

   远安县二类疫苗补贴目录

   1.13价、2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2.肠道病毒71型灭活疫苗(Vero细胞)

   3.口服轮状病毒减毒活疫苗(Vero细胞)

   4.水痘减毒活疫苗

   5.四价流感病毒疫苗

   6.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

  附件2:

  《远安县疫苗接种补贴实施办法》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一)起草背景。为促进人口向县城集中,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就地城镇化建设,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由我局牵头起草了《远安县疫苗接种补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二)起草依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远安县促进人口向县城集中若干措施>的通知》(远办发〔2024〕4 号)。

  (三)起草过程。《实施办法》由卫生健康局人口股牵头,经历了研究讨论、起草编制,形成征求意见稿,2月初通过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卫生院意见,修改后报局党组审定,最后形成《实施办法》。

  二、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包括补贴对象、奖补标准及办法、办理流程、工作要求四个方面内容。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自2024年1月1日起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对象,同时对再婚家庭生育,收养子女和子女户籍等条件进行了说明。

  (二)奖补标准及办法。符合条件的对象0-6岁期间接种补贴目录内二类疫苗的,按疫苗价格的50%给予补贴。补贴采取先缴后补、集中申报、统一拨付的形式执行。

  (三)办理流程

  1.汇总申报。每半年,县内各疫苗接种门诊将0-6岁儿童二类疫苗接种花名册(补贴目录内二类疫苗)报送至县卫健局。

  2.资格审核。县卫健局将花名册分发到儿童户籍地乡镇政府,各乡镇审核资格、登记造册。

  3.资金发放。县卫健局对各乡镇符合政策人员及资金每半年进行一次汇总,并向县财政局申请补贴资金发放至对象监护人市民卡账户。

  4.其他事项。《实施办法》还对疫苗种类,外地接种如何报销,户籍转入、转出后是否享受补贴政策等问题进行了说明。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要加强宣传,提前安排,确保顺利实施,切实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2.明确部门职责。各乡镇卫生院每半年要按时、按要求将花名册报送至县卫健局,不可错报、迟报、漏报;各乡镇社会事务办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行政,严格审核把关,杜绝各种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发生。

  3.严格责任追究。坚持“谁审查、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首审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当事人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结果反馈 反馈时间: 2024-02-20 11:03:07

远安县卫生健康局起草了《远安县二类疫苗接种补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1月2日至2月2日征求了7个乡镇人民政府及10个医疗卫生单位和社会公众意见,征集期间共收到各单位和社会公众意见建议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