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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 关于征求《远安县推动食用菌产业链转型提质的九条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开始时间:2025-09-01 10:03:03 ~~ 结束时间:2025-09-30 18:00:00[远安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中共远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远安县食用菌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2024-2026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远农办发〔2024〕12号),远安县食用菌产业着力构建以香菇为主,多品种珍稀菌共同发展的产业格局。为聚焦食用菌产业关键品种、关键环节,推动延链补链强链,进一步增强政策精准性、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县农业农村局代县人民政府起草了《远安县推动食用菌产业链转型提质的九条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远安县推动食用菌产业链转型提质的九条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即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截止,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远安县推动食用菌产业链转型提质的九条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截止前与我局联系反馈。

  联系地址:远安县鸣凤镇东门路7-1号

  联系电话:0717-3812383

  邮箱:1162416007@qq.com

  附件:《关于远安县推动食用菌产业链转型提质的九条措施》起草说明

  远安县推动食用菌产业链转型提质的九条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食用菌转型提质,支持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制定如下九条措施。

  一、推行香菇集约化种植。大力推广“集中制棒、控温养菌、分散出菇”生产模式,对购买“集中制棒、控温养菌”菌棒的种植对象,每棒奖补1元;对生产“集中制棒、控温养菌”菌棒并完成本地销售的经营主体,每棒奖补0.5元。

  二、探索珍稀菌技术升级。经申报评审同意后,对采用先进适用的珍稀菌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建或更新升级珍稀菌产业设施、生产工艺设备及辅助设施等项目,按照投入资金50%标准进行奖补。

  三、支持羊肚菌生产供应。对购买具备菌种生产资质菌种厂羊肚菌菌种的种植对象,按照订单面积1000元/亩标准进行奖补;对购买经营主体生产销售营养袋的种植对象,按照订单面积1000元/亩标准进行奖补(以上种植对象奖补起补线需种植面积达5亩以上,含菌种、营养袋生产单位自产自用进行规模种植的情形)。

  四、推广羊肚菌设施种植。经申报评审同意后,对按照技术标准采用可拆卸、组装钢构材料(管壁不低于1.2mm,外径不低于25mm)或玻璃纤维杆材料(直径不低于14mm)替代简易竹棚方式搭建羊肚菌拱棚的种植对象,按照2000元/亩标准进行奖补。

  五、鼓励羊肚菌技术服务。对带动农户成功发展羊肚菌达5亩(含)以上并提供全程技术服务的市场主体,使农户亩产量达250公斤以上的,按照100元/亩标准奖补市场主体服务费(1名农户可自主选择1家市场主体提供技术服务)。

  六、扩大羊肚菌烘干服务。经申报评审同意纳入免费烘干服务供应点后,对为羊肚菌种植对象免费提供烘干服务的经营主体按照鲜品2元/公斤标准进行奖补。

  七、强化科研院校合作。统筹资金支持与科研院校开展食用菌产业产学研合作,承办省级以上行业会议、论坛等大型活动,组织开展全县技术培训、交流、推广等活动,推动食用菌产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试验及示范等成果转化工作。

  八、拓展大宗销售渠道。对年收购远安县食用菌产品(干、鲜品)达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

  九、加大品牌宣传推介。在国家级、省级大型展销活动中进行远安食用菌专场推介,每次奖励5万元。食用菌经营主体协会参加国家、省、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的国内展会及产销对接会等,按1万元、0.5万元、0.3万元给予补助,对单独设计搭建展位(9平方米标准展位)的按3万元/个给予补助。

  本方案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并制订实施细则,所涉及投资必须是非财政性投资。本方案自印发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食用菌产业链建设的九条意见》(远政办发〔2022〕35号)自行废止。

  附件

  《关于推动食用菌产业链转型提质的九条措施》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远安县食用菌产业着力构建以香菇为主,多品种珍稀菌共同发展的产业格局,已形成从菌种研发、规模化种植、鲜菇销售、产品精深加工到贸易出口的全产业链条。当前面临食用菌产业正经历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与发展机遇,传统香菇产业产能过剩、增收潜力有限,以羊肚菌为代表的珍稀菌产业技术趋于成熟、市场空间较大,发展前景广阔。为聚焦食用菌产业关键品种、关键环节,推动延链补链强链,进一步增强政策精准性、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县域情况,制定出台了《关于推动食用菌产业链转型提质的九条措施》。

  二、起草依据

  《中共远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远安县食用菌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2024-2026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远农办发〔2024〕12号)。

  三、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推行香菇集约化种植、探索珍稀菌技术升级、支持羊肚菌生产供应、推广羊肚菌设施种植、鼓励羊肚菌技术服务、扩大羊肚菌烘干服务、强化科研院校合作、拓展大宗销售渠道、加大品牌宣传推介等九个部分。

  第一条针对推行香菇集约化种植。大力推广“集中制棒、控温养菌、分散出菇”标准化生产模式,逐步转变分散制棒传统观念,促进资源高效利用,避免高温越夏烧袋损失风险,通过分散出菇节约种植对象时间成本,从而提升综合效益。

  第二条针对探索珍稀菌技术升级。鼓励经营主体积极走出去,对接国际国内市场,通过引进先进技术及设施设备,在珍稀菌生产加工领域探索创新,抢抓时机开辟全新赛道。

  第三条针对支持羊肚菌生产供应。充分发挥国家级食用菌良种繁育基地优势,支持远安县羊肚菌集中制种、集中制袋,促进标准化、规范化生产,通过提升菌需物资保障供应水平达到风险可控和降低种植对象直接物化成本的双重效果。

  第四条针对推广羊肚菌设施种植。羊肚菌田间种植目前普遍采用经济实用的简易竹棚,如遇雨雪大风天气,抵御风险能力不足。以政策引导规模种植对象按照技术标准采用新型材料替代简易竹棚,提升抵御风雪能力,为组织人员防范应对灾害天气争取应急处置时间。

  第五条针对鼓励羊肚菌技术服务。通过科学引导布局,实现一个成熟主体带动一片农户种植的效果,以奖补方式鼓励主体指导农户种植,有助于进一步降低产业风险。

  第六条针对扩大羊肚菌烘干服务。为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羊肚菌产业烘干环节社会化服务奠定基础,通过政策引导经营主体免费为羊肚菌种植对象就近提供烘干服务,进一步完善联农带农机制。

  第七条针对强化科研院校合作。科研院校产学研合作是技术支撑与科技引领的重要力量,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具等关键环节,鼓励持续引进国内顶尖科研力量推动新成果落地转化。

  第八条针对拓展大宗销售渠道。鼓励有能力的客商收购远安县食用菌产品(干、鲜品),吸引优势贸易资源向远安县聚集,实现远安菌类产品优质优价。

  第九条针对加大品牌宣传推介。鼓励远安菌类产品积极打造品牌,企业主体走出去参展推介,在大型赛事、展会、博览会等活动中宣传品牌,讲好远安故事。

  四、相关要求

  本《通知》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并制订实施细则,所涉及投资必须是非财政性投资。本《通知》自印发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食用菌产业链建设的九条意见》(远政办发〔2022〕35号)自行废止。

结果反馈 反馈时间: 2025-10-09 17:36:34

  远安县农业农村局起草了《远安县推动食用菌产业链转型提质的九条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已征求县领导、市农科院、各乡镇人民政府、部分县直部门及相关市场主体意见,其中,县领导提出意见建议2条,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建议1条,相关市场主体提出意见建议6条,已结合实际进行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