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19〕47号)、《宜昌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宜市分类办〔2021〕1 号)要求,加快推进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宜都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三年实施方案(2021-2023年)(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群众意见,现通过宜都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26日。
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出建议。
电子邮件请发送至邮箱546814532@qq.com
联系人:谭曼双联系电话:0717-4908619
附件:《宜都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三年实施方案(2021-2023年)》(征求意见稿)
宜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1年10月27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19〕47号)、《宜昌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宜市分类办〔2021〕1号)要求,加快推进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市城管执法局起草了《宜都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三年实施方案(2021-2023年)》,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截止到征集期止无意见反馈,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