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加强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提升社会信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了《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对社会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4年9月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给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yffq@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邮寄至宜昌市发展大道35号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科收。信封上请注明“《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6日
截止到9月3日,我局未收到《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相关反馈意见。